| 作者:招生办宣传组 责任编辑:刘明帅 发布日期:2026-03-03 09:28:19 |
高等学校全称:佳木斯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际码):14178 三、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四、邮政编码:154004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高职 七、考试形式 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考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和2026年学院单招准考证参加测试,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八、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九、考试时间和录取政策 1、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进行,学院以综合测试成绩为依据,按录取原则拟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招委会审核、批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2、第一阶段考试时间和录取结果查询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为3月14日,考生需提前登录佳木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3月19日之前登录佳木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3、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和录取结果查询 如我院有剩余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5:00,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第二阶段志愿。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3月28日,考生需登录佳木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2日之前登录佳木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4、佳木斯职业学院无成绩互认院校。 5、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规定,根据招生计划,以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位次先后,当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无法开班时,将按考生其他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6、对录取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须正常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6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十、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考以及我省2026年职教高考(原对口升学),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能调整专业。 十一、纪检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454-8550835。 十二、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后,由佳木斯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相关待遇。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54- 8550333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786号 3、电子邮箱:jzyzsb@163.com 4、学院网址:www.jmszy.org.cn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进行制定。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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